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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年7月31日
摘要:国内企业在开展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过程中伴随着大量的信息披露,而随着“3060双碳”(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企业对外承包工程是否符合“绿色”越发受到市场关注。各地也陆续推出相关政策,鼓励企业进行绿色工程并推进项目进程的节能减排。众多企业亦成立了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合称ESG)部门并按年发布相关报告,披露公司在对外承包工程中实践碳中和以及施工建设过程中的碳排放情况等。目前,欧盟已率先实施强制性的ESG信息披露要求,ESG合规已然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必做题。然而,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也面临着高能耗、高污染和高排放等问题,对外建设工程如何达到国内外对ESG信息披露的要求并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中国企业在对外承包工程时必须提前做好规划。
目 录
一、ESG的概念及国内外建设工程ESG发展现状
二、中国对外承包建筑工程ESG信息披露要求
三、企业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进行ESG建设的必然性
四、企业对外承包建设工程时进行ESG信息披露建议
五、结语
Part01.
ESG的概念及国内外建设工程ESG发展现状
(一) ESG的概念
ESG是环境、社会、公司治理(Environmental、Social、Governance)的缩写,是综合考虑企业环境、社会、公司治理情况的企业评价标准和投资理念。2004年,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UNGC)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倡议(UNEP FI)共同发布报告《Who Cares Wins》中正式提出ESG作为一个整体概念,并在研究报告中指出ESG是影响企业股东利益的重要因素[1]。2006年高盛发布了研究报告,正式明确了ESG投资的概念,将环境(E)、社会(S)、公司治理(G)作为关键分析因子纳入投资分析和决策的过程。
(二) ESG的渊源
ESG理念萌芽于20世纪50年代的“伦理投资”,一些宗教团体禁止信徒投资违背宗教伦理的行业,如赌博等。到了60至80年代,全球都面临着因无节制经济高速增长带来的负面影响,环境破坏、资源耗尽、全球变暖等问题催生了如火如荼的公众环保运动,使得政府、学界和大众逐渐就“可持续发展(Sustainability)”达成共识。同时,美国的民权运动也促使社会开始关注企业的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等问题。关注环境保护、创造社会价值等观念逐渐渗透进商业活动,消费者和投资者通过购买和投资行为,将环保理念和承担社会责任的理念传递给企业。90年代,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成立并逐步建立了可持续发展报告准则。彼时,社会责任投资的理念在资本市场趋于成熟,资本市场的投资者也在探索和践行社会责任投资,各机构也陆续发布“可持续发展指数”,例如MSCI KLD 400 Social Index。然而受限于社会责任投资所使用的“负面剔除”等策略,决策标准的主观性和模糊界定也难以满足投资者的确切性要求,受到学界长期的质疑。
进入21世纪,学界和资本市场的责任投资者尝试研究并整合能够更全面评价企业可持续发展价值的标准。于是各类国际组织和投资机构联合起来推动形成了ESG投资理念——系统性地考察投资标的非财务影响因素的投资标准。2006年由联合国牵头发起并召集的世界各国投资者网络组建了责任投资原则(PRI)组织,该组织致力于发展全球化的可持续金融体系,支持签署了PRI的投资者将环境、社会和治理问题纳入投资决策,以此推动全球的可持续发展进程。截至2021年3月底,全球已有3826家机构加入PRI,签约机构资产管理总规模达121万亿美元。
值得关注的是,2008年,高盛推出了可持续权益资产的投资组合。随后汇丰、贝莱德等知名投资机构也展开ESG投资的实践。2010年,全球知名的指数公司明晟(MSCI)推出一系列ESG指数,使全球ESG形成体系和结构化的呈现。截至2021年2季度,全球5个主要市场的ESG投资共同基金和ETF总额达2.24万亿。而在中国市场,截至2021年9月底,市场ESG公募基金资管总规模激增至近2500亿人民币。目前ESG投资已经成为全球资管行业中不容忽视的力量,代表了更成熟的投资理念和投资策略。
(三) 我国对外承包建设工程行业ESG发展现状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虽然不断推进环境、社会、公司治理进程,但与部分欧美国家相比,我国ESG发展起步较晚。早期出台的政策主要侧重于公司的环境治理表现,直至2008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要求公司、投资者重视环境责任之外的社会责任。2018年,证监会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确立了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的基本框架,由此开启了我国ESG全面发展阶段。
在建筑行业,国内政策主要集中在绿色建筑、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方面。近年来,国务院、发改委、住建部、交通运输部等相关部委出台了系列规定,包括建筑行业实现“双碳”目标、发展绿色建筑、调整产业结构、绿色项目、绿色评估体系、绿色建筑标准等。尽管如此,当前政策在体系建立、指标细化等方面,还未能完全满足基建工程类项目的指导需求,只涉及基础设施补短板和更新改造,没有针对基础设施工程的具体指标和规定,在政策的精细度和行业颗粒度上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2019年国家发改委出台《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其第五部分就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做出指引,主要是提升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绿色化程度,提高人民群众的绿色生活水平,包括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园林绿化等内容。第六部分绿色服务则主要为相关绿色产业提供智力支持和专业化服务的产业,包括咨询服务、监测检测、技术产品认证和推广等。
2021年人民银行、发改委、证监会发布《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将绿色项目分为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6大领域。
2021年9月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深度调整产业结构,并重点选取了能源、交通运输、建筑三大行业阐述指导了低碳发展的方向与举措,为基础设施工程中“双碳”目标的实现指明了方向。
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提出“推进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和更新改造专项行动以及体系化建设,提高基础设施绿色、智能、协同、安全水平。建立健全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强化对相关规划实施情况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基础设施效率、生态建设、污染防治等的评估。制定城市体检评估标准,将绿色发展纳入评估指标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设专章确定了保护生态系统、改善环境质量、加快绿色转型的任务,提出了“碳达峰”“碳中和”行动目标,支持有条件的重点企业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而且,《“十四五”规划》要求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强化企业环境治理责任承担,推进绿色金融发展。在此背景下,2022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基于“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坚持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提出:
1. 持续深化绿色建造试点工作,提炼可复制推广经验。研究建立绿色建造政策、技术、实施体系,出台绿色建造技术导则和计价依据,构建覆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绿色建造标准体系。
2. 研究制定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维护标准体系,完善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技术及评价标准,编制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相关标准。
3. “十四五”期间,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初步形成。绿色建造政策、技术、实施体系初步建立,绿色建造方式加快推行,工程建设集约化水平不断提高,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控制在每万平方米300吨以下,建筑废弃物处理和再利用的市场机制初步形成,建设一批绿色建造示范工程。
同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以下简称“标准”),经历了“三版两修”,是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重要技术标准。自2006年3月7日第一版发布后,经过8年的实施,至2014年4月,第一次修订后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再增加两项指标,并将一般项和优选项改为了评分项和加分项,使评价结果更加精确化;2019年3月发布的第二次修订版则提出绿色建筑六大指标,包括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提高和创新,涵盖了绿色建筑的基本要素。经过三版两修后的新《标准》包含了建筑物全寿命周期内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管理及回收各阶段的评定指标的子系统,总体上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可见,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时必须考虑建筑节能减排,ESG理念逐渐融入建筑行业发展体系甚至列入强制性标准,亦满足ESG发展需求。
(四) 国际社会建设工程ESG发展现状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UNEP)2021年研究指出,建筑与营建业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37%,甚至高于工业和运输部门的总和,建筑及工程行业减碳已是迫在眉睫。截至2021年底全球升温已接近1.07℃,距离《巴黎协议》的升温1.5℃内的临界点已相差无几。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主办的全球建筑与工程联盟(Global ABC)的旗舰出版物2022《全球建筑与工程行业报告》(Buildings-GSR)对全球范围内建筑物和工程行业进展提出年度总结。报告指出,尽管投资大幅增加,并在全球层面成功降低了建筑物的能源强度,但建筑行业的总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仍高于新冠疫情前的水平。建筑能源需求在2021年度较2020年度增长约4%,这是过去10年来最大的增长。建筑运营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已达到约100亿吨二氧化碳的历史最高水平,比2020年增长约5%,比2019年的前一个峰值高出2%。其中,建筑中供暖、制冷、照明和设备的运行能源需求持续地增长。该报告预计,建筑和工程行业将无法在2050年前实现脱碳。该行业的实际气候表现与脱碳路径之间的差距正在扩大,而全球能源价格波动和利率上升更可能会阻碍政府、企业及个人对建设脱碳设施的投资。
在此严峻情势下,欧盟是最早提出绿色减排的经济体。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CBAM)提案要求尽快规定详细的隐含碳排放量的计算方法。可以预计在2023至2025年过渡期之后,间接排放可能会被纳入隐含碳排放的计算中,且水泥、电力、钢铁和铝等行业将纳入首批被调整之列。其他国家亦制定各类法案和计划以应对建设工程过程中的碳排放问题。美国加州的《清洁加州》限制建材隐含碳排放。爱尔兰《建筑物能源性能指令》要求必须计算从2027年开始的所有大型新建筑和从2030年开始的所有新建筑运营碳和隐含碳的数据。丹麦《国家可持续建筑战略》规定了分阶段逐步实施和收紧目标,将建筑物的隐含二氧化碳排放量和运营二氧化碳排放量相结合。芬兰计划在2023年至2027年之间引入建筑隐含碳限制。
纵观国内外建筑行业ESG发展现状,可以发现:采用对环境负责的建设方式不仅是提高公司的声誉,使其对具有生态意识的客户和投资者更具吸引力的软性需求,实际上企业对外承包建设工程项目时,纳入绿色建筑实践不再是“可有可无”,而是“必须具备”,建设工程不能成为气候变化的主要推动者,建设工程必须嵌入可再生资源和技术手段为环境改善提供正向推动。
Part02.
中国对外承包建筑工程ESG信息披露要求
国际社会要将资本市场的资金流入ESG表现良好的承包企业,因此承包企业必须构建科学的建设策略,同时披露准确详实的底层数据。同时,中国企业在实行“走出去”战略发展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会面临来自东道国或国际组织要求其进行ESG信息披露的要求。目标客户会通过承揽方ESG信息披露选择中国企业,而信息披露也会反作用于建设工程企业向可持续经营的方向经营,进而形成立体的监管机制。
(一) 国外ESG信息披露发展历程:主要由国际组织主导制定
ESG信息披露是企业将设计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方面的信息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框架披露给公众,目前已经有多个国际组织发布了官方的披露框架和指引。1997年,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成立,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CERES)联合发起。GRI发布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准则在多年的修订之后,形成了如今的GRI四模块准则体系,也是目前使用最广泛的标准体系之一。截至2021年12月1日,全球证券交易所的ESG信息披露指引中有95%的企业都使用了GRI标准。
2007年气候披露准则理事会(CDSB)成立,随后两年发布了《气候变化披露框架》,并在2013年将“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排放”的披露范围扩展至环境信息和自然资本。CDSB框架主要关注环境和气候变化的信息披露,要求企业遵循以下七个原则:相关性和重要性原则;如实披露原则;与主流报告相关联原则;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则;清晰性和可理解性原则;可验证性原则;前瞻性原则。并以此原则为基准提出了气候变化信息披露框架。
2011年,美国可持续发展会计委员会(SASB)成立,作为专门从事可持续发展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的非营利组织,其愿景是创建一套针对各行业具备全球适用性的可持续发展会计标准。SASB于2018年正式发布了第一套完整的、具有全球适用性、针对特定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会计准则,并在2020年与国际综合报告理事会(IIRC)合并,成立价值报告基金会(The Value Reporting Foundation),进一步推动ESG信息披露在ESG体系中的作用。
2015年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成立,负责为企业披露气候相关的风险和影响做出指引。2017年TCFD发布的《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建议报告》中明确提出了由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和目标等四大核心要素组成的气候信息披露框架,即为TCFD框架。TCFD框架得到了金融企业的广泛接受与遵循。由于TCFD指引更关注气候风险对财务信息的影响,如果企业没有按照TCFD框架披露信息,将很难得到绿色金融的信贷支持。
2021年,欧洲财务报告咨询组(EFRAG)发布了《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征求意见稿,拟取代其在2014年10月发布的《非财务报告指令》(NFRD),该报告预计会进一步明确ESG披露报告责任的规制力量,也奠定欧洲在引领ESG披露报告方面的引领地位。
就ESG监管政策而言,国际主流监管当局的关注对象从上市公司转向投资机构。日本和澳大利亚也开始强制要求上市公司披露ESG信息。欧洲市场除了在ESG信息披露方面对企业有更强制的要求外,也更注重引导投资机构实践ESG投资,法国和英国均对资产管理人在投资决策过程中考虑ESG因素提出了要求。
实践中,安永美国工程与建筑行业团队最近对美国排名前24家的E&C公司(9家上市公司和15家私营公司)的ESG相关披露进行了审查,并根据涵盖ESG问题的24项指标对其进行了评估。研究发现,即使在美国24家最大的承包商中,迄今为止披露的信息也非常复杂。接受审查的公司中有一半除了年度报告外还制作了独立的可持续发展报告;在生产此类产品的公司中,67%是上市公司,33%是私营公司。此外,在这些独立报告中,25%符合可持续发展会计准则委员会(SASB)标准,29%符合GRI标准。
(二) 国内ESG信息披露发展历程:主要由交易所与政府自上而下推动
从各国交易所对ESG披露的要求来看,“鼓励自愿披露”仍然是主流,欧美市场一些交易所是强制披露,但更多交易所采取的是半强制披露,即“不遵守就解释”原则。
ESG的披露标准有三种类型,分别为国际组织标准(如GRI标准)、证券交易所标准(如伦交所ESG报告指南、港交所ESG报告指南)和政府监管部门标准。海外的ESG披露标准主要是由资本市场的投资需求驱动、国际组织主导制定,而中国的ESG披露标准主要是自上而下地由交易所和政府监管部门推动建立。
我国ESG的发展由香港市场先行。2012年,港交所发布的首版《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ESG报告指引)为香港资本市场的ESG信息披露制度搭建了基础,做出上市企业自愿性披露建议。2015年12月21日,香港联交所正式宣布将《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中的披露准则,从原先的“鼓励自愿披露”修订为“不遵守就解释”。2018年香港证监会发布《绿色金融策略框架》,2019年5月17日,港交所发布ESG指引及相关上市规则条文的咨询文件,将所有社会范畴KPI的合规披露标准由“建议披露”提升至“不遵守就解释”。2020年7月24日发布了更新的《香港交易所指引》,对上市申请人提供上市指引,其中就包括了在环境及社会事宜方面需披露内容。2021年港交所发布的《主板上市规则》中对ESG报告的披露时间做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了香港上市公司ESG披露的规范性与完整性。
大陆市场的ESG披露政策起步相对较晚。2002年至2008年主要是以倡导、鼓励自愿披露为主。2002年1月,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对上市公司治理信息的披露作出明确规定。该准则的发布被认为是我国监管机构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开始。2006年,深圳交易所发布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鼓励企业积极进行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建立社会责任治理制度,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但披露要求不具有强制性,仍属于自愿披露阶段。2007年4月,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鼓励企业自愿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并给予相应奖励。同年12月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提出企业应当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此外,有条件的企业应当定期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2008年至2015年,随着政府和交易所逐步推进ESG披露指引细则的形成,披露要求也逐渐由自愿转变为半强制。2008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中将环境相关的信息披露分为自愿公开与强制公开,并就对应该强制披露的事件作出说明。2012年12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该文件明确规定了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其中包括公司治理实际状况的披露。2015年9月,国务院发布《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上市公司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机制。
2018年,A股正式纳入MSCI新兴市场指数,这一举措意味着所有被纳入的A股上市公司都需要接受ESG评级,不符合标准的将被调低评级,或从该ESG指数中剔除。同年9月,证监会发布的新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引入ESG理念,并着重强调了上市公司在环境、社会责任方面的带头作用;确立ESG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等。中基协在2018年11月发布《绿色投资指引》鼓励基金管理公司进行ESG投资,表明国内开始逐步把ESG监管的对象从上市公司拓宽至投资者。2018年11月,基金业协会发布了《绿色投资指引(试行)》。2020年9月,深交所发布了修订版《深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首次提出对上市公司ESG主动披露及履行社会责任的披露情况进行考核。2020年11月,证监会会议部署六大重点任务,特别指出要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在IPO上市注册或审核中加强对ESG因素的考量。2022年1月上交所向科创板公司发布《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明确科创板公司应当在年报中披露ESG相关信息。2022年1月7日,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更新了《上市规则》。与2020年12月的旧版相比,新版《上市规则》首次纳入了企业社会责任相关内容,从CSR治理和信息披露层面都做出了规定,明确了“公司应当按规定编制和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等非财务报告;出现违背社会责任等重大事项时,公司应当充分评估潜在影响并及时披露,说明原因和解决方案。”,损害公共利益可能会被强制退市。2022年4月16日我国发布首部企业ESG信息披露标准《企业ESG披露指南》,是我国第一个综合性ESG自愿披露标准。
具体到工程和建筑行业,截至2023年6月底,共有100家承包单位和建筑类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上市,在这100家样本企业中,共有39家企业披露了ESG相关报告(含ESG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和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率为39%。分企业属性看,中央国有企业的报告披露率最高,达到100%;地方国有企业的报告披露率为50%,26家地方国有企业有一半披露了ESG相关报告;50家民营企业中有7家披露了ESG相关报告。
分维度看,工程与建筑领域上市公司环境维度的信息披露率最低,为16.07%;社会责任维度的信息披露率居中,为50.32%;公司治理维度的信息披露率最高,达到63.22%。在环境维度的信息披露中,在温室气体减排措施、环保制度建设、环境风险管控机制等方面的文字描述性内容披露率较高,而量化数据方面的披露率较低,例如,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披露率仅为12%,一般固体废弃物排放数据的披露率仅为10%,危险废弃物排放数据的披露率仅为9%。
工程与建筑领域上市公司在社会责任维度的信息披露中,解决就业、研发投入、慈善等方面的信息披露率较高,但在纳税、用户信息保密、员工流失率等方面的信息披露率较低,其中:纳税总额的数据披露率仅为14%;用户信息保密制度及措施的披露率仅为15%;员工流失率的数据披露率仅为16%。
工程与建筑领域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维度的信息披露中,董监高治理、中小投资人保护、风险管理制度等方面的信息披露率均较高,超过70%,但在合规制度方面的信息披露率较低。
整体来看,工程与建筑领域企业在环境方面的信息披露程度较低,在企业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专项ESG信息披露的内容则更为鲜见。
Part03.
企业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进行ESG建设的必然性
传统的对外承包建设施工项目因高碳排放、大量原材料使用和可疑的劳工实践而受到审查。尽管它是对全球经济做出重大贡献的重要部分,但它也因其巨大的环境足迹和社会影响而闻名。从水消耗到废物产生,与建设工程行业可持续性相关的可持续性问题清单很长。建筑物消耗了全球约40%的能源、四分之一的全球用水量以及三分之一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每年生产超过40亿吨水泥,约占全球碳排放量的8%。选取沪深交易所上市建筑业企业为代表的ESG评级结果显示,我国建筑业ESG总体表现一般,ESG评级主要分布于Aesg级至Besg 级。分维度看,工程与建筑上市公司的治理表现和社会责任表现均优于环境责任表现,我国建筑业企业在环境风险管控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水平有待提升。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21年9月发布的《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以下简称《通用规范》),要求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平均设计能耗水平应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分别降低30%和20%,新建居住和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应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平均降低40%,碳排放强度平均降低7kgCO2/(m2.a)以上。该《通用规范》对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覆盖面广,涉及新建建筑、既有建筑、可再生能源系统、施工调试验收与运行管理等内容,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水平进一步显著提升,并把建筑碳排放计算作为强制要求。
《通用规范》作为国家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对于中国企业对内对外承包建设工程而言是重大挑战和机遇。一方面,由于建设工程是能耗和碳排放大户,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面临紧迫的转型升级压力,《通用规范》在能耗和碳排放标准上的大幅提高,将显著增加建筑成本,从而对承包建设工程企业带来运营压力,部分在绿色建筑设计和绿色建筑工程方面技术实力不强的中小型建工企业将面临较大挑战,甚至在“双碳”转型中被市场淘汰。
总之,强制规范意味着企业或被动或主动地加大绿色建筑的研发投入,也需要在考虑环境风险和社会责任的前提下提升自身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ESG综合表现,在提升企业声誉的同时满足相关规定和要求。
Part04.
企业对外承包建设工程时进行ESG信息披露建议
商务部发布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项管理办法》中对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备案和立项阶段是否需进行有关ESG信息披露未进行说明,但工程的环境评估或评价,社会责任和企业良性治理方面的信息既应在对外承包建设工程的投标文件中反映,同时以上具ESG要素的文件应当作为相关部门备案和立项管理中的重要考量因素。另外则是上市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会在其年度ESG信息披露过程中,将其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所涉及到的与ESG相关信息进行披露。可无论是上述哪种企业需要披露工程项目与ESG相关之情形,一份优秀的ESG信息披露答卷能让企业在其可持续发展和经营中受益匪浅。
(一) 企业披露ESG环境信息重点考察维度
企业在披露ESG有关环境维度信息时,一般认为第三方主要从企业的环保管理、环保行动和绿色运营三个方面考察。从环境维度看,工程与建筑领域100家上市公司企业的整体表现一般,集中于E4、E5和E6 三个等级。虽然建设工程上市公司不断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加强开发和应用绿色建筑技术,但环境信息披露的不足还是对上市建工企业的环境表现得分产生了一定影响,环境信息披露率还需进一步提高。
1. 环保管理
环保管理着眼于企业在环境管理方面的顶层设计,主要考察企业是否建立完整成熟的环保管理的制度,是否有常设机构和人员进行相关工作,是否有环境管理目标,是否有环境风险应急措施等。从得分来看,建筑业上市公司环保管理平均得分仅为17.85分,主要分布在3档至7档 之间。其中,有6家企业环境管理顶层设计相对完善,信息披露也较为充分,得分为3档。中间段4档和5档有21家企业,占比为21%。部分企业由于不披露ESG报告或ESG报告披露信息不充分,无法获取环保管理信息,因此得分较低,6至7档企业占比为73%。整体来看,受限于环保管理方面的信息披露较少,样本企业的环保管理整体表现一般。
2. 环保行动
环保行动主要考察企业的碳排放、污废管理、资源管理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评价企业在环境方面的实际表现。从得分来看,建筑业上市公司环保行动平均得分为37.19分,整体表现一般。行业内最高得分为3档,有12家,占比12%。得分为5档企业数量最多,有42家,占比为42%。4档和6档企业分别为22家和24家,分别占比为22%和24%,以下对两个重点指标进行分析。
(1) 碳排放情况
碳排放情况主要从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政策和目标、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及温室气体减排措施四个维度进行考察。从指标得分情况来看,建筑业上市公司碳排放总量得分平均值为52.38分,碳排放强度得分平均值为51.56分。具体数据方面,在披露2021年碳排放总量数据的样本企业中,碳排放总量最高的为1632.94万吨,最低为208.99万吨;碳排放强度最高为0.18吨/万元,最低为0.0046吨/万元。
(2) 资源管理情况
资源管理是建筑企业ESG评价的重要方面,主要包含综合能耗和水资源消耗两方面。从指标得分来看,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得分平均值为50.87分,万元产值耗水量得分平均值为48.01分。建筑业上市公司披露的数据方面,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最高为0.06吨标准煤/万元,平均为0.02吨标准煤/万元。从万元产值耗水量来看,最高为3.99吨/万元,最低为0.03吨/万元,平均值为0.99吨/万元。
3. 绿色经营
(1) 资源节约
在工程项目设计运行阶段,节约资源并进行环境保护主要是为了实现绿色运营管理的预期目标。从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角度来看,绿色建筑在运行阶段的能耗占全生命周期的74.7%左右,而公共建筑能耗达到了84.7%。建设工程相关专家通过对绿色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量的数据采集、计算模式后发现,绿色住宅建筑与公共建筑中碳排放总量比较相似,在运行过程中会有69%~80%的碳集中排放,但是在进行建筑建造与拆除的过程中碳的总排放量相对较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绿色管理中涉及的内容进行了细致的划分,主要包括建筑暖通空调系统、建筑照明系统、建筑动力系统的节能效率,以及可再生资源的再利用率和节能管理维护等。此外,为了确保获得的节能数据是真实有效的,应配备符合标准的能源计量设备并对各项能耗相对较大的系统进行能耗单独计量,如电梯、照明等。一级水表计量率达到100%,二级水表计量率达到90%。
(2) 水资源利用
在水资源节约利用方面,参照国内绿色建设工程的发展需求与近年来绿色工程与建筑的经验,在工程进行阶段应从节水系统、节水设备、非传统水源利用方面进行统一的管理。在管理的过程中,应对水系统规划效果进行考察并对节水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检验,同时还应对非传统水源的使用效率等进行管理。在管理的过程中,应对平均日用水量、雨污分流情况、景观水体的补充、节水设备的运行情况、绿化技术效果及非传统水源利用率等指标进行重点管理,还应对实际用水的消耗量进行分析与记录,做好节水定额值的比较,以此判断节水措施的好坏以及节水设备是否可以正常运行。可以采取一些有效的节水措施,例如,使用的卫生洁具符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J164-2002标准的要求;在绿化方面采用喷灌、滴灌等节水器具;将雨水回渗利用,雨水排至室外散水,室外地面雨水一部分经土壤渗透净化后涵养地下水及室外草场和树木灌溉。
(3)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方面主要是对建设工程的室内声光环境进行控制,以及对室外绿化、垃圾的投放与处理进行管理。在控制室内空气质量时,应加强管控手段并结合设备系统进行联动反馈,对其进行专门的调控,做好设备系统的维护工作以保证设备系统可以正常运转、优化设备功能。在进行室外垃圾处理的过程中,应根据建筑的特点与使用功能,制订出垃圾分类、管理与收集制度,做好垃圾站点的清运、清洁与回收记录等。
(二) 优秀案例列举
国内众多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类企业的日常经营已经在有关要求下充分贯彻了ESG理念,并做出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实现了可持续发展理念在具体项目上的渗透和应用。此处仅列举个别范例作为参考,以期为读者提供相应思路 。
1. 中信集团
中信集团于2020年年底启动了《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2022年首次发布了《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工作指引》,但自中信建设在2007年进入安哥拉伊始,就在实践中将ESG理念贯穿于商业经营。
中信建设在安哥拉实施的首个项目便把绿色理念融入设计,最大程度地因地制宜进行竖向设计,并为整座新城配备了该国当时最为先进的净水厂及污水处理厂、市政给水排水系统,将市政污水进行处理,达标后再进行排放,与首都市中心污水肆意排放的现象形成了鲜明对比。因为当地红土具有湿陷性,需要对房屋地基土进行换填处理,日久天长,取土坑变成了垃圾坑,周边居民的生活垃圾、附近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都被倾倒其中,在高温作用下时常散发出阵阵恶臭。中信建设主动承担起了治理责任,清理垃圾坑、加固边坡、进行防渗处理、绿植栽培,再造了一个漂亮的人工湖,使其成为周末居民的纳凉首选地。
在日常办公方面,中信建设更是通过推广无纸化办公、打印纸重复利用、建立智慧办公平台等方式推动低碳运营,减少碳排放。
2. 中国电建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建)以“建设清洁能源,营造绿色环境,服务智慧城市”为企业使命,老挝南欧江梯级电站是中国电建在老挝唯一获得全流域整体规划和BOT投资开发的全产业链一体化项目,2021年9月全部投产运营,为老挝的经济转型提供大量清洁能源,助推老挝经济社会发展。中国电建在开发建设老挝南欧江梯级电站时,优先考虑项目对当地全流域环境影响,秉承“尽量减少淹没土地、尽量减少原居民的搬迁和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的理念科学开发,为当地村民保留了100亩的优质稻田,被当地村民亲切称为“电建稻田”。最终该项目以最优的水能资源利用、最小的社会环境影响,以及最大的综合效益赢得了当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
同时中国电建依托在建项目培养东道国技能型人员,促进当地就业推动当地经济发展。中国电建依托下凯富峡水电站项目,开办中国水电赞比亚技能培训学校,并获得赞比亚教育部颁发的办学资质证书。通过培训与交流,不仅为当地培养了稀缺的技能型人才,促进当地就业,推动经济发展,还促进了当地学员深入了解中国文化和电建的企业文化,提高了中企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
3. 中国铁建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将高质量发展理念融入ESG管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股东及中小投资者披露信息,不断增强披露内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信息透明度。在排放物、资源使用、环境及天然资源、雇用及劳工常规、营运惯例、社区投资等主要指标方面进行正面回应,并披露与行业相关的关键指标。
例如在环境范畴中,报告不仅披露了中国铁建煤炭、电力、汽油、柴油、燃料油、天然气等能源消费情况,更是拿出具体案例展示企业不断推进减排降污项目实施,应用先进环保技术和设备,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排放,探索应用建筑垃圾资源化的方法与技术,降低施工过程中的废弃物排放,展现了企业高质量发展理念。在健康与安全方面,针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行业特性,报告不仅披露了员工的施工技术创新、安全教育培训、新冠疫情防护、职业健康体检等内容,同时开设心理讲座,缓解员工心理压力。针对社区投资范畴,报告列举了中国铁建积极融入社区,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助力社区发展,重点呈现了派出定点扶贫干部、投入帮扶资金、物资折款、实施帮扶项目、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次数,志愿者人次等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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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日新月异的监管环境,连同国际社会、国家、员工和客户的更高期望,使工程与建筑企业ESG成为业务必需。当前,我国关于企业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和建设项目在该ESG建设领域仍存在以下问题:第一,ESG仍存在机制尚未建立,不存在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对企业在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及立项时对ESG信息披露的强制规定性。第二,工程与建筑企业ESG信息披露比例和质量均不高,大部分企业无主动披露ESG相关信息的实践,这与企业自身意识脱不开干系。第三,工程与建设ESG评级偏低且不够重视。此外,企业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过程中还存在ESG缺乏统筹推动及专项引导等问题。所以,如何解决以上问题,促使企业在对外工程和建筑领域顺应时代低碳建设、可持续发展潮流,是目前亟须考虑的问题。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下,遵守ESG标准日益成为强制性要求,环境保护、碳中和是大势所趋,而不是自愿举措,企业要想在对外经济上实现更进一步发展,必须进行ESG合规。同时,监管机构也正在收紧对工程和建筑公司的监管,从各部委陆续制定发布的与环境保护和企业社会责任等相关法律法规来看,国家为确保企业实现其所承诺的环境保护和社会公平措施不仅仅是纸上谈兵,而是需要切实完成之目标承诺。因此,企业在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过程中,应秉持前瞻性的视野,积极布局,全面把握ESG合规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持续优化自身的ESG管理体系,以推动行业的转型升级,实现更为稳健和长远的可持续发展。
注释及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