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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海关出台十二项措施支持中欧班列发展

发表时间:2020年3月27日

        从郑州海关获悉,为贯彻落实海关总署《海关支持中欧班列发展的措施》,服务我省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郑州海关结合关区实际,研究制定了十二项细化措施,围绕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拓展业务范围、丰富口岸功能等方面积极促进中欧班列发展。

        加快推进与中欧班列沿线国家“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和通关便利措施实施,使更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有贸易往来的企业成为海关AEO企业。

        鼓励本地大中型企业利用中欧班列开展进出口业务,建立海关企业协调员制度,开展“点对点”服务,协调解决进出口业务发展难题。

        在拓展业务范围方面,支持中欧班列开展跨境电商、快件、邮件运输业务,支持邮政企业在中欧班列进出境口岸进行业务布点,推动中欧班列进出境运邮业务常态化。

        支持开展以铁路运输为纽带的多式联运业务,允许中欧班列货物通过多程转关办理海关手续,加强中欧班列运输与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对接。

        据悉,中欧班列(郑州)自2013年开行以来,已形成直达7个目的站点(德国汉堡、慕尼黑,比利时列日,俄罗斯莫斯科,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越南河内)、6个出入境口岸(新疆阿拉山口、霍尔果斯,内蒙古二连浩特、满洲里,黑龙江绥芬河和广西凭祥)的线路网络,实现了对欧洲、中亚、东盟和亚太(日韩等)物流服务网络的全覆盖,集货范围覆盖全国四分之三区域,境内外合作伙伴5000多家,网络遍布欧盟和俄罗斯及中亚地区30多个国家130个城市。阮海峰/映象网20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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