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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十条法律服务措施助力一带一路建设

发表时间:2018年7月20日

      在相继出台《陕西省司法行政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陕西省司法厅法律服务助力脱贫攻坚十条措施》的基础上,近日,又推出了《陕西省司法厅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十条措施》,在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方面打出了一套“组合拳”,着力打造法律服务的“陕西品牌”。

      《陕西省司法厅法律服务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十条措施》的主要内容包括:

      建立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新机制。与西北政法大学联合创建“丝绸之路律师学院”,组织开展“一带一路”对外交流学习和高端业务培训,不断壮大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组建“陕西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库”,加快建设一支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人才队伍。

      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国际律师联盟建设。配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国际律师联盟建设,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法律服务对话,与相关国家服务机构签订法律服务协作谅解备忘录。在西安市设立“中国(陕西)自贸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省律师协会与华语律师联盟(香港)合作搭建平台,支持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与香港林李黎律师事务所在西安联合建立“中港合资律师事务所”。

      为“走出去”企业和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组织涉外法律服务人员走访辖区企业,调研企业“走出去”的法律服务需求,积极开展境外法律制度和法律环境咨询服务,组织“走出去”的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推动建立“一带一路”投资贸易合作法律风险评估制度,及时为“走出去”企业和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意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建立完善涉及“一带一路”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对涉及“一带一路”建设矛盾纠纷的排查、研判和化解,推动完善商事调解、仲裁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互补工作体系,发挥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的优势,不断满足中外当事人的多元需求。

      协助国家驻陕司法机构解决跨国争端。通过向西安国际商事法庭派驻值班律师等方式,为审判机关提供相应法律服务。支持配合“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丝绸之路仲裁中心”尽快开展业务,有效防范和解决跨国争端。

      开展“一带一路”重点国别法律、政策、投资环境课题研究。发挥省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司法鉴定协会的作用,定期开展学术研讨交流,注重对涉外法律服务典型案例的学习与借鉴,根据企业的潜在需求研发法律服务产品。

      设置“一带一路”公证法律服务专窗。率先在西安汉唐公证处、西安市公证处设置“一带一路”服务专窗,开辟服务“绿色通道”,为各类跨境民商事活动中的法律事实、法律行为、法律文书提供公证证明,为企业赴外设立公司、开展国际贸易、权利保护与救济、争端解决等提供优质服务。

      加强对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设立陕西省公证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完成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理论体系的接轨。精心打造“公证云”电子数据保管平台,帮助跨境贸易企业及时、合规、有效地保存涉及跨境交易的电子证据。根据需求办理证据保全公证,为企业跨境诉讼、仲裁提供有力证据。

      开辟涉外公证办理“直通车”服务。实现涉外公证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出证。简化办证手续,事项单一的公证当日办结,提前预约者通过电子邮件或网上提交资料。推出网上办证、自助办证、上门服务等便民利民措施,实现简单涉外公证办理“最多跑一次。

      建立司法鉴定教育培训协调联动机制。发挥西安陆上“丝绸之路”起点的区位优势,与沿线国家相关机构建立教育培训协调联动和资源共享机制,积极参与国际司法鉴定“丝绸之路联盟”建设,支持华大基因在自贸区建立司法鉴定中心。西部网2018-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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