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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铉佑谈“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国际论坛:让我们增强相互了解

发表时间:2018年7月4日

      “论坛提供了一个面对面交流的平台,让我们进一步增强相互了解、相互信任,有助于构建一个更加紧密的伙伴关系网络,形成聚焦‘一带一路’法治合作的‘朋友圈’。”论坛共同主席、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孔铉佑近日在北京谈及“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国际论坛时表示。对于未来工作,孔铉佑表示,一是加强法治保障内部机制化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合力。二是加强对外法律交流与合作,打造国际法律界支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朋友圈”。三是推动构建和完善“一带一路”条约法律保障网络,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地与有关国家缔结或更新条约和合作文件。四是以问题为导向,做好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包括风险预防、争端解决等,探索建立有效方式、平台或机制。五是加强“一带一路”建设法治保障研究,积极开展前瞻性、理论性和务实性问题研究。

      他认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在法治保障方面做了一些有益探索:一是逐步构建“一带一路”条约保障体系。中国已与80多个国家及国际组织签署“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与部分沿线国家缔结贸易、投资、司法协助、民航、税收、社保等领域协定。二是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中国相关部门与重点沿线国家在立法、司法、执法、税务、反腐败、反垄断等领域初步建立了一些交流与磋商机制。积极与亚非法协、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合作,探索性开展一些培训项目,加强法治能力建设。三是加强风险防范,妥善化解争端。中国相关部门印发书面指导意见和风险防范指南,并积极开展境外法律风险排查处置工作。

      孔铉佑指出,“一带一路”所有建设项目都坚持市场化运作,坚持合法、合规、公开、透明,任何国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参与其中。中国不断强化对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指导监管,严格规范企业海外投资经营行为,引导中国企业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国际通行规则。“一带一路”倡议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高度契合,注重兼顾经济、社会和环境三方面的可持续发展,立足各国发展实际,逐步向高标准迈进,让建设成果更好惠及各国人民。

      他说,在“一带一路”建设合作深入发展的过程当中,中国会同有关国家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相关问题,确保“一带一路”合作在透明、廉洁、法治的框架和环境下健康发展。

      孔铉佑表示,中国未来一方面将继续加强自身法治建设,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同时加强与国际经贸规则对接,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保护知识产权,营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另一方面,中方将在与各方充分商议基础上,共同确定未来推进“一带一路”法治合作的总体方案和行动计划,不断扩大和深化法治合作的内容与形式。中国新闻网201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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