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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建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区讨论的十个问题

发表时间:2023年10月18日

 

01

关于RCEP与成员国间经济发展的问题

发展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基础和前提。我们应当看到,全球化确实是遇到了空前的挑战。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区域化正面临着空前的机会。

 

一方面是空前的挑战,一方面是空前的机会,我们当下要做的就是要保持清醒、保持定力,抓住机会、抓住机遇。在RCEP各成员国经济发展的问题上,我们要坚持如下几点:

  • 一是共同发展;

  • 二是共享发展;

  • 三是包容发展;

  • 四是均衡发展;

  • 五是协同发展;

  • 六是持续发展。

 

02

关于RCEP与经济类别的问题

我们要关注数字经济,关注蓝色经济,关注绿色经济,关注科技经济,关注人文经济。比如,在发展蓝色经济领域,能不能把打造和平之海、合作之海、友谊之海、产业之海和繁荣之海,成为RCEP所有海洋国家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共识。

 

03

关于RCEP与供应链的问题

最近几年,各种因素交织,导致全球供应链受到了极大的挑战,甚至在部分区域供应链遭遇了空前的重创。尽快恢复和完善全球供应链体系,尤其是尽快恢复和完善RCEP成员国的供应链体系,是所有RCEP成员国的共同期待和共同诉求。在如何恢复和完善供应链体系中,大家普遍关心的有四个方面的问题:

  • 一是供应链的安全;

  • 二是供应链的稳定;

  • 三是供应链的持续。

  • 四是供应链的成本。

 

04

关于RCEP与国际规则、规制、管理和标准的问题

在RCEP15个成员国中,既有普通法的国家,也有大陆法的国家,还有普通法与大陆法兼容的国家。基于此,我们关注三个问题:

  • 一是如何在不同法系、不同法域下,共同遵守RCEP协定,实现共生、共存、共荣,对RCEP所有成员国都是一次挑战和一次洗礼;

  • 二是如何在规则、规制、管理和标准方面做到公允和公平;

  • 三是如何界定和履行基于RCEP协定所确定的成员国的共同义务和共同责任。

RCEP法律兼容及法律包容的鲜明特征,势必会要求所有的RCEP成员国要有一种规则意识,要有一种责任意识,要有一种担当意识。

 

05

关于RCEP与区域经济发展及区域经济诉求的问题

我们一方面关注东亚、东北亚的区域经济特征;另一方面,我们也在关注南亚、东南亚的区域经济特征;同时,我们还要关注中亚和中西亚的区域经济特征。在关注RCEP与区域经济发展及区域经济诉求的问题上,我们必须要兼顾到三个方面:

  • 一是特定区域间的共同利益;

  • 二是特定区域间的均衡发展;

  • 三是特定区域间的责任协同。

 

06

关于RCEP与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问题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与RCEP协定的生效实施,无论对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还是对于RCEP协定的生效实施,都是历史性的机遇。我们有理由相信,海南自由贸易港应当会在RCEP生效实施中,体现一种责任、体现一种担当。

海南自由贸易港,已初步完成了从政策红利到法律红利的过渡与转变。《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和《立法法》的出台,也已验证了这一过渡与转变。海南自由贸易港如何从法律红利向法治红利过渡和转变,是一个巨大的检验和考验。如果说,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和立法法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国内法律红利,那么RCEP协定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国际法律红利。

如果RCEP协定能够在海南先行先试,将海南自由贸易港作为RCEP在中国的特定试验区,使得海南自由贸易港拥有国内法律红利和国际法律红利这两部强大的法治发动机,那么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成功指日可待。

 

07

关于RCEP与媒体智库合作的问题

在RCEP的背景下,媒体与智库已经不再仅仅是相关信息的发布者和相关课题的研究者,而是RCEP协定的推动者和践行者。

建立国际化,符合RCEP所有成员国共同利益的媒体与智库合作机构是现实和迫切的。

建设RCEP的专业智库机构,诸如相关产业智库、国际教育智库和国际法律智库,对讲好RCEP故事,增强RCEP各成员国的责任基础和信任基础都是相当重要的。

 

08

关于RCEP与自由贸易及贸易自由的问题

RCEP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保障各成员国之间的贸易自由,即自由贸易。自由贸易的核心涉及到知识产权保护、跨境电子商务安全、实现公平贸易交易、强化贸易救济手段、规范政府合规采购等诸多因素。

切实保障RCEP各成员国间的自由贸易及贸易自由,是RCEP成员国签署RCEP协定的初衷和初心。如何使各成员国的这一初衷和初心不会改变和扭曲,各成员国都要在自由贸易规则体系、合规体系和评价体系方面下功夫,做好基础文章和基本文章。

 

09

关于RCEP与香港经济发展的问题

香港作为国际经济中心,其贸易规则、贸易标准完全与国际对接,完全与国际接轨。

大家对香港在合适的时间申请加入RCEP协定充满信心和充满期待。香港作为中国最具竞争力的国际城市,作为世界最为成熟的自由贸易港之一,相信在RCEP的背景下,香港会有更大的作为。

香港与海南两个不同制度、不同体系的自由贸易港,尤其是香港与海南两个自由贸易港间的660公里的自由贸易港产业走廊,在组织功能有效发挥的情形下,一定会成为世界上最具活力、最具影响力的经济区域。

充分发挥香港普通法的优势,充分释放香港国际金融城市、国际海洋城市、国际高端服务城市等综合潜力和能力,对RCEP功能在中国得以实现,应当充满信任、充满信心。

 

10

关于RCEP与反对贸易霸权的问题

RCEP的谈判与签署来之不易,各成员国务必要倍加珍惜这一成果。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中国将会成为RCEP协定的模范执行者、模范履行者和模范践行者。同时,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贸易霸权,反对任何来自非成员国的非市场化、非法治化的贸易保护、贸易制裁等经济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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